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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
为了及时了解职业工会干部协商派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各区县(市)和开发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市总工会决定实行职业工会干部协商派遣工作进展情况每日报告制度。从3月3日起,请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每天下午三点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告市总工会。报告内容包括:采取了哪些工作措施,采用了哪些工作方法,工作进展到了哪个阶段,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克服等等。市总工会将在《沈阳工会信息》上开辟专栏,通报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工作健康发展。每日报告制度至协商派遣工作完成时终止。
联系部门:外企私企工会
联系电话:22855961 传真:22855967
电子邮箱:mgbyxl@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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