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秀礼在沈阳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http://www.syd.com.cn 2008-06-05 10:53:31沈阳网

  同志们:

  再过两天,我们就将迎来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自己的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表彰先进,庆祝节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荣获“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被命名为“五一先锋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沈阳振兴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市劳动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近五六年来,沈阳经济社会始终保持着大发展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去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创14年来最高增幅,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跃居第7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市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向着实现“三大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可以说,沈阳人终于找回了曾经属于自己的骄傲!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拼搏、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饱含着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铭刻着全市广大职工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的光辉足迹。实践表明,沈阳工人阶级,始终是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强大主力军;全市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沈阳发展变化的建设者、参与者、奉献者;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始终是沈阳各项事业取得进步的重要保证。当前,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已经踏上新的历史起点,全市上下正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为加速全面振兴、构建和谐沈阳而不懈奋斗。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沈阳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是沈阳面临挑战最大的时期。因为,越是向上攀登,阻力就会越大;越是通往顶点,困难就会越多。“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面对新形势,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实现新目标,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下面,我就如何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为实现“三大目标”贡献力量,讲三点意见。

  一、肩负历史使命,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三大目标”中的主力军作用

  实现“三大目标”,是沈阳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的崇高使命。因此,工人阶级的主人翁责任感,必须凝聚到“三大目标”的实现中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使命感,必须体现到“三大目标”的实现中来;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必须反映到“三大目标”的实现中来。

  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要按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引导工人阶级认清历史使命,焕发劳动热情,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觉奉献、争创一流,在实现“三大目标”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深入开展以“当好振兴主力,奋战‘三大目标’,助推和谐沈阳”为内容的振兴竞赛活动,推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自主创新,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工人阶级旺盛的劳动热情、无穷的聪明才智和巨大的创造活力,凝聚力量、共图大业,为沈阳振兴发展不懈奋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实现“三大目标”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劳动模范是亿万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时代的骄子、民族的精英、社会的功臣、人民的楷模。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劳动模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造,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劳模精神。这是一种伟大的民族精神,也是我们沈阳精神的深刻体现,更是激励全市人民奋勇向前、实现“三大目标”的重要的力量源泉。这次会议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章和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以及被命名的“五一先锋号”,无不体现了新时期的劳模精神。在迈向“三大目标”的新征程中,我们更要弘扬劳模精神,用劳模精神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展示主力军的时代风采,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学劳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此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做到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要大力实施“百千万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为以“沈阳装备”支撑“中国制造”准备更多的优秀技术骨干,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二、坚持“共建共享、共享共建”,加快和谐沈阳的建设步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市委也作出了构建和谐沈阳的战略部署。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愿望。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这为我们构建和谐沈阳指明了方向。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坚持以职工为本,着眼于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维权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要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抓好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维权工作。要积极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毫不妥协地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拓宽表达渠道,搭建沟通平台,是构建和谐沈阳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应坚持和健全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加大解决民生问题的力度。人大中应逐步增加工人代表的数量,政协中应逐步扩大工人委员的比例,切实为职工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创造条件。

  构建和谐沈阳,是全市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自己的事业,只有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参与,才能使这个美好的意愿变成现实。这就要求全市职工群众,既要做发展建设的主力军,也要做构建和谐的主力军。在构建和谐沈阳的过程中,要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职工群众要向夏云龙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担负自己的使命,创造自己的福祉,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奉献、人人享有,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沈阳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创造共建共享的新气象、新成果和新局面。三、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不断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国家民主政治本质的要求,必须自觉地加以坚持。工人阶级作为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党最宝贵的执政资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很重要的在于贯彻落实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工会组织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臂膀。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做好群众工作方面的独特优势。时代在发展,情况在变化,工会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项要求,不断创新和发展自身的工作。在组织职工群众上,要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方针 和“党工共建”的要求,加快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工会组织的步伐,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在引导职工群众上,要在职工群众中进一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做到用真理引导职工群众思想、用真情温暖职工群众心灵、用真心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并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在服务群众上,要坚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办好困难职工救助中心,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要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进一步发挥农民工维权中心的作用,积极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毫不妥协地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总之,要通过不断推进工作的创新、深化和发展,逐步把工会建设成党政靠得住、企业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职工之家”。同志们,美好生活要靠劳动创造,宏伟蓝图要靠劳动实现。我们相信,有着光荣传统的沈阳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实现沈阳“三大目标”的伟大征程中,一定能够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2007年4月28日)

来源: 沈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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