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系列活动通知
http://www.syd.com.cn 2009-04-09 09:51:41沈阳网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树信心、保增长、促和谐”形势任务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引导职工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与企业共谋发展,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沈阳市学习型班组暨优秀班组长风采大赛

    1.初赛安排:时间4月1日至7月31日,由县区局工会、产业工会主办。可采取知识竞赛、个人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比拼、演讲比赛、案例分析、现场团队活动、才艺展示等形式,展示班组文化、团队精神、集体协作智慧和班组长个人综合素质。7月末前推荐优秀学习型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该班组的班组长)参加决赛,县区局工会各限报1个班组和1名班组长,产业工会可报1-3个班组和1-3名班组长。(报名表见附件1)

    2.决赛安排:时间8月17日至8月31日,由市总工会主办。决赛设知识竞赛(笔试,选择3名班组成员参加)、演讲比赛(班组长参加,主题“我为我的班组而骄傲”)、才艺展示(班组成员参加)三个项目。本次大赛将设班组团体金奖1个,银奖10个,铜奖若干个;设学习型班组知识竞赛单项奖和优秀班组长演讲单项奖;设优秀班组长金奖3名,银奖10名,铜奖若干名。

    二、开展“职工读书月”活动

    1.开展“春风伴我读好书”活动。时间4月1日至5月31日,以“阅读•提升•和谐”为主题,以“争做知识型职工”为目标,发放读书倡议书,组织各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开展读书活动。分别针对政治、经济、文学、史地、社会科学等类别图书,发放调查表(见附件2),评选出每个类别“职工群众喜爱的三本书”,选择汇总后将书目在沈阳工会网公布,向全市职工推荐,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终生学习理念。

    2.举办工会工作知识竞赛。时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全市工会干部阅读《工会干部必读》《基层工会主席必读》等书籍,学习工会工作实务,普及工会工作基本知识。举办工会工作知识竞赛,组织40支参赛队伍,经预赛、复赛,选拔出6支队伍参加决赛,沈阳电视台进行录播。(参赛办法见附件3)

    3.开展“书屋互助”、图书漂流和“书香单位”评选活动。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设立图书捐赠点,组织职工捐赠图书,号召“职工书屋”示范点捐赠旧书,开展“书屋互助”活动,用以扶持私营企业“职工书屋”建设,缓解私企职工看书难。按照沈阳“全民读书月”组委会统一安排,开展好图书漂流和“书香单位”评选活动。

    三、开展沈阳市第三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在原有“创争”活动基础上,扩大覆盖面,向非公企业延伸和向班组拓展。选树表彰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标兵班组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各10个(名),以及10个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50个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和100名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12月进行表彰。(评选办法见附件4)

    请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紧落实。

    附:1.沈阳市学习型班组暨优秀班组长风采大赛决赛阶段报名表;

    2.“职工群众喜爱的三本书”调查表;

    3. 关于在全市工会干部中开展工会工作知识竞赛活动的参赛办法;

    4.第三届沈阳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沈阳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09年3月30日

    附件3:

    关于在全市工会干部中开展工会工作知识竞赛活动的参赛办法

    一、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出自《基层工会主席必读(3册)》《“十一五”期间全国工会干部培训基础教材(1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沈阳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书籍,并包含少量经济知识常识。各种形式的竞赛题主要从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编写的《工会工作基本知识问答题》中选出。

    二、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4月17日。凡确定参加竞赛的单位,请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报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竞赛时间:2009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赛方法

    竞赛以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集团)工会为单位,每个系统或地区可报1—2个代表队,每队3人,参赛人员应为工会干部,各区、县(市)总工会至少保证1 个职业工会干部代表队。

    四、竞赛形式

    1.竞赛以问答题为主要形式,以填空题、选择题为补充,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题型。

    2.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预赛、复赛分组将由抽签决定,决赛队伍将在各复赛组的优胜者中产生。

    五、奖励

    竞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并将根据各参赛单位的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要将《工会工作基本知识问答题》列入工会干部日常学习内容,认真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会干部积极参与知识竞赛。有条件的应在本系统本单位工会干部中举行选拔赛,以最好的队伍、最好的成绩参加这次竞赛活动。

    第三届沈阳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所属企业单位、班组(车间、科室)、职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室、职工。

    二、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各区县局开发区工会、产业工会统一报送候选集体和个人。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初评,经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审定后报市总主席办公会确定。

    三、组织领导

    评选组织领导工作由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四、命名表彰

    本次将评选出沈阳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10个,标兵班组10个,知识型职工标兵10名;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0个,先进班组50个,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100名。市总工会将授予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沈阳市 “五一劳动奖状”,授予知识型职工标兵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五、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09年9月15日前向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评审工作将于2009年12月末结束。评选标准、分配指标和报名表格到电子信箱syczpx2009@163.com中下载,密码22853884。联系人:关锡元;联系电话:22853884。

    六、有关要求

    ⒈推荐对象中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是指企业内部的班组、车间和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室。知识型职工标兵的推荐不受学历、职务、资历和职称的限制。原则上标兵单位、标兵班组和职工标兵应获得过市级“创争”活动先进称号。

    ⒉推荐的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须建有工会组织。候选标兵单位、班组和职工标兵需有1500字的事迹材料和300字的简要事迹(在推荐表上填写)各10份,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邮件到22853884@163.com。各单位要提供上报材料清单。

    ⒊被推荐的单位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被推荐的个人需提供能反映候选人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成果的鉴定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09年3月30日

来源: 沈阳市总工会
相关新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