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沈阳市职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暨《擎起共和国大厦的脊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http://www.syd.com.cn 2009-07-30 14:42:35沈阳网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基层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展示沈阳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史功绩和时代作为,市总工会将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沈阳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举办这次活动,是要通过以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形式,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共同奋斗的时代风采,展现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中国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腾飞于世界东方的崭新面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为共和国六十华诞献上一曲壮美的赞歌。

    二、展览的时间。定于2009年九月中、下旬;

    三、地点。市文化宫一.二楼展览厅。

    四、形式内容:

    1、美术:油画、国画、水彩、版画、民间画、雕塑等。

    2、书法作品以诗词、对联、名言、警句等为主。

    作品要紧扣活动主题,围绕新中国辉煌60年发展历程中“咱们工人有力量、咱们工会有作为”的视角创作。

    1、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沈阳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2、展示中国工人阶级特别是沈阳工人阶级60年历史性贡献、主力军作用和各个时期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

    3、展现工会组织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和积极作为。

    4、展现新中国几代建设者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深刻变化,表现当代职工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共同愿望和生动实践。

    5、勾画职工群众和农民工建设沈阳添光彩的热情与贡献,这次展览也将为各级工会搭建一个展示文艺创作丰硕成果的平台。

    五、作品要求:

    1、美术、书法作品规格:各种书体不限(包括篆刻),篆书、草书附译文。参展作品不得小于4尺宣,尺寸以6尺宣为宜,不得超过6尺宣。

    2、镶框作品:不超过200cm×200cm;卷轴作品:宽度不超过200cm;送交作品要求自行装裱装框,不收横幅作品。

    3、送件要求: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单位。参展作品落款必须用真实姓名。

    4、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均可。作品样片一律为10英寸,同时送光盘或u盘。数码图象文件格式为JPG(JPEG)(必须是原图)或提供RAW文件格式;胶片扫描为TIFF文件格式,文件不小于40M,特殊要求另行通知。

    六、送交时间:2009年8月22-25日。送交作品的同时应附带送交作品高清晰电子版及照片。

    七、送交地点:沈阳市文化宫605室。电话:31884519、81555765.邮箱:3188451950@•163.com

    八、有关事宜:本届展览评选金、银、铜及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同时出版精美画集。为了保证展览质量,提升参展作品水平及参与的广泛性,沈阳市职工美术、书法、摄影协会从现在起将组织创作培训系列活动,根据会员和广大爱好者的需求,在市文化宫进行创作培训和深入基层工会组织爱好者开展创作培训,创作培训的由名家、专业老师指导,有意参加者请报名。本次展览后各个协会将发展会员。

    希望各单位工会积极组织本单位的职工送作品参加展览。

    其它未尽事宜将由主办单位解释。

沈阳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2009年7月9日

来源: 沈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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