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通知
http://www.syd.com.cn 2009-08-21 15:54:51沈阳网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为不断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有效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切实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引导广大职工形成终身学习理念,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决定开展第三届沈阳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各委、局(公司)、集团、开发区工会所属企业单位、班组(车间、科室)、职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室、职工。

二、评选程序评选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

由各区县局开发区工会、产业工会统一报送候选集体和个人。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初评,经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审定后报市总主席办公会确定。

三、组织领导评选

组织领导工作由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和市工商联。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四、命名表彰

本次将评选出沈阳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10个,标兵班组10个,知识型职工标兵10名;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0个,先进班组30个,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50名。市总工会将授予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沈阳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沈阳工人(五一)先锋号”,授予知识型职工标兵“沈阳五一劳动奖章”。

五、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09年9月4日前向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报送相关材料。10月份召开会议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联系人及电话:关锡元,22853884。

六、有关要求

⒈推荐的单位是指建有工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推荐的班组是指企业内部的班组、车间和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室。推荐知识型职工不受学历、职务、资历和职称的限制,要将百千万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和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技术大王、技术标兵、技术能手纳入进来。原则上标兵单位、标兵班组和职工标兵应获得过市级“创争”活动先进称号。

 ⒉推荐的单位、班组和职工需有1000字的事迹材料和200字的简要事迹(在推荐表上填写)各10份(均为A4格式),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邮件到22853884@163.com。各单位同时提供上报材料目录(作好分类排序)。

 ⒊被推荐的单位、班组需提供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被推荐的职工需提供能反映候选人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成果的鉴定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沈阳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

2009年8月18日

附件1:沈阳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和知识型职工标兵评选条件

一、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评选条件

 ⒈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创争”活动,切实加强对“创争”活动的领导,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机构,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形成党政负责、工会实施、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

⒉各项制度健全。有完备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和激励制度,切实以制度维护职工学习的权力,以制度调动职工学习的热情,以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学习促进工作的局面。

⒊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组织成员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有组织发展的共同愿望。各基层单位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计划,普遍建立各种学习型团队,在职工群众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氛围。

 ⒋组织竞争力和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在“创争”活动中得到显著提高。组织学习力持续提升,组织创新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优秀人才层出不穷,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社会效益显著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优良,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评选条件

 ⒈班组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有一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环境。

 ⒉班组成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⒊班组开展“四学”和读书自学等学习活动,组织职工学文化、学技术、学政治、学管理、学科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素质,取得明显成效。

⒋班组成员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并能学习有关技术知识,掌握一到两门技术技能。知识技术密集型班组成员具备计算机应用、外语听说和阅读能力。

⒌班组在完善职工知识结构、创新学习方法、激发职工潜能和鼓励职工学以致用等方面有一定的成绩。

三、知识型职工标兵评选条件

⒈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信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言论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⒉职业道德良好。热爱本职岗位,诚实、守信、敬业、勤业,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精通本职业务,能够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的责任感。

⒊学习理念先进。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进取愿望,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掌握了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具备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较高学习素养、较强学习能力和改革创新基础。

⒋创新成果突出。坚持以学习促进工作,运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等方面有突出的贡献,并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附件:沈阳市“创争”评选活动推荐表

来源: 沈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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