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局(公司)、集团工会,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年度预决算会议精神,做好我市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和2009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2010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2010年是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的第一年,也是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的一年。新的一年,市总工会财务部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突出工会财务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职能,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全年经费收支结构,努力达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的工作目标。
(一)关于收入预算的编制
2010年,各单位要根据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确定的核算口径编制各项收入预算。各单位要以年度预、决算编报工作为契机,督促行政依法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
1、“会费收入”预算。以2009年度实际收入数为基数,结合本单位明年的增减变动因素计算编列。
2、“拨缴经费收入”预算。按新《制度》规定将属于本层级的经费列入拨缴经费收入。各单位要按本单位或本系统上年工资总额2%的57%计算编列,未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单位仍按工资总额2%的60%计算编列。工资总额的构成,依据辽工发财字【2002】20号文件执行
2、“行政补助收入”预算。按《工会法》及《沈阳市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原则、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规定》,与本单位行政沟通确认后编列。
3、“其他收入”预算。按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列。
(二)关于支出预算的编制
2010年度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把工会经费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活动和为职工办实事等方面。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支出科目核算范围及《沈阳市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原则、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规定(修订)》(沈工发【2009】 52号)标准编制支出预算。非工会举办的活动,其费用一律不得在预算内编列。
1、“职工活动支出”预算的编列。要围绕工会中心工作合理确定支出预算,保证工会重点活动的正常开展。其核算范围是工会为会员及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支出。
2、“维权支出”预算的编列。要加大职工帮扶、职工维权、职工救助等工作支出,体现工会经费来源于职工、服务于职工的经费使用方向。
3、“业务支出”预算的编列。要加大职工技能提高、工会干部培训等到方面的投入。
4、“资本性支出”预算的编列。其开支范围是指工会从事应由行政承担的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工会只有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经上级工会财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
6、“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列。要按上年实际支出数,考虑各种增减因素编列。“其他支出”中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
7、按照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8、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及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时,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上级工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关于编报200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
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单位要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2009年度决算的编报工作。2009年度决算编报要求是:坚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非预算支出,一律不得列决;决算数字要真实、准确,决算内容完整,勾稽关系合理,报送及时。
1、做好新旧《工会会计制度》的衔接及年终账务清理工作。
按照全总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的要求,各单位要在2009年年终决算前,对本单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报废、毁损、盘盈、盘亏,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认真做好决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检查有无上级工会审批执行的预算,没有预算不能列支。二是检查账簿是否齐全,按《工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所有经济业务均核算到位。三是检查有无尚需完成的收口工作,特别是“拨交经费收入”决算是否按全年工资总额的2%执行到位。
3、认真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3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办事,特别是要检查工会经费是否独立自管,是否建立独立的工会账户,各项支出是否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三、关于预决算审批及报表要求
(一)审批程序。工会的预、决算草案经本单位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级工会审批。
1、市直属局(公司)、集团工会本级预、决算直接报送市总财务部审批。
2、市直属局(公司)、集团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的预、决算由局、公司负责收集、审批并汇总后,上报市总财务部。明年对各局、集团工会拨付的工作经费,市总财务部将按此次年末汇总的经费额度,按比例拨付其工作经费。
3、市直属产业工会所属的基层工会的预、决算由本单位直接报送市总财务部审批。
4、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所属基层工会的预、决算分别由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审批、汇总后上报市总财务部。
(二)报送份数及时间
1、市直属局(公司)、集团工会本级预、决算表向市总财务部报送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数据盘。
2、市直属局(公司)、集团工会将审批后的所属基层工会的预决算及汇总表向市总财务部报送一式一份,并同时报送数据盘。
3、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仅向市总财务部报送基层工会决算汇总表一份,并同时报送数据盘。
4、报送时间:2010年1月30日前。
做好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工作是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希望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财务干部要坚持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坚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坚持预决算管理的合法性,认真做好2010年度预算及2009年度决算的编报、执行和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局(公司)、集团工会对基层工会上报的预决算要认真审批及汇总,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基层单位沟通、解决,遇有特殊问题及时上报市总财务部。对不能按时上报预决算的基层单位,由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局(公司)、集团工会提供名单,市总财务部将从即日起停拨其经费。
沈阳市总工会财务部
2009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沈阳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汇总管理系统2009年决算.exe
沈阳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汇总管理系统2010年预算.exe
|